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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薪阶层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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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卡拉奇:听文章巴基斯坦的税收制度在宪法上要求公平、公正和公平。然而,对现行制度的审查揭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那些符合税收规定的人负担越来越重,而那些逃避税收网...

卡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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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的税收制度在宪法上要求公平、公正和公平。然而,对现行制度的审查揭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那些符合税收规定的人负担越来越重,而那些逃避税收网的人,通常是通过在银行系统外进行交易,几乎没有任何后果。

受薪阶层体现了这种差异。尽管他们是纳税最合规的群体之一,定期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由雇主从源头代扣代缴税款,但他们经常面临税率的提高,以及现有税收优惠的减少或取消。

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往往是正当的,因为政府由于执法不力或政治限制而无法从其他部门收取足够的收入。

结果,工薪阶层成为了默认的增税目标。虽然这可能会在短期内减轻税收负担,但它破坏了长期目标,并助长了一种鼓励留在税收网络之外的文化。

联邦预算将在一个月内到期,这是一个倡导支持工薪阶层的改革,从国际最佳实践中汲取灵感的时机。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的3680亿卢比的收入相比,政府预计本财年工薪阶层的收入将增加55%。

这种对工薪阶层的日益依赖,将使引入公平和支持性税收措施更具挑战性。然而,这些挑战可以通过政治意愿、合理的政策设计和强有力的执法来克服。令人担忧的是,税法往往是在外部贷款人的压力下修订的,而促进所有收入群体公平的国内改革却很少得到重视。

首先,适用于工薪阶层的税率必须重新审视。目前的免税门槛应从每年60万卢比提高到120万卢比。

此外,巴基斯坦很少将其税率与通货膨胀挂钩,这是一种全球公认的做法,可以防止财政拖累或税率蔓延。指数化确保了由于通货膨胀而增加的名义收入不会导致更高的实际税负,特别是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而言。通常情况下,适度的工资增长被不成比例的纳税义务增加所抵消。

另一个与工薪阶层税率有关的问题包括,如果一个人的年薪超过410万卢比,则适用35%的统一税率,低于之前的600万卢比的门槛,造成了陡峭的悬崖效应。显然,有必要引入额外的税率,以避免这种突然的增长。

此外,收入水平之间的不一致也值得注意。工资从220万卢比增加到320万卢比,边际税率增加5.26%,而从320万卢比增加到410万卢比,边际税率增加3.64%。这种差距对中等收入者的影响尤为严重,凸显了全面调整工资水平的必要性。

不幸的是,巴基斯坦倾向于模仿其他国家的税率结构,而不采用这些国家提供的相应税收优惠。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根据《2001年所得税条例》第4AB条,根据《2024年金融法》引入的额外附加费,适用于应纳税收入超过1000万卢比的情况。这项附加费甚至对个人征收,包括受薪人员和人员协会,必须重新考虑或撤销。

整体观点表明,受薪个人的实际税率往往超过小企业主支付的税率,特别是那些非正式经营或根据营业额实行最低税收制度的企业主。

受薪纳税人不得从其收入中扣除任何个人开支。包括印度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应该实行标准扣除额。印度目前允许在旧税制下扣除5万印度卢比,在新税制下扣除7.5万印度卢比。

巴基斯坦也可以实施类似的扣减,而不需要任何支持性证据来支付基本的就业费用,如交通和餐饮费用。这一扣除额可能因纳税人的情况而异,老年人、残疾人、教师等的扣除额更高。

巴基斯坦的立法者也可以考虑对受薪个人实行双重征税制度。一种制度可以提供较低的税率,但将扣减限制为标准扣减和一些基本的税收抵免。另一种方案可能允许更大范围的减税和抵免,以换取略高的税率。纳税人应该有权选择最适合他们的制度。

国际上对工薪阶层普遍可用的其他扣除额包括房租、抵押贷款利息、人寿和健康保险费以及与支持残疾或慢性疾病家属有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大大减少了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应该在公平的税收制度下扣除。

巴基斯坦目前允许对儿童教育费用进行有限的扣除,但门槛太低,没有意义。这些限制应该大幅增加,资格应该扩大到包括纳税人自己和其他受抚养人的教育。

额外的激励措施可能包括为按时报税的受薪个人提供税收抵免或福利。该条例包含对违规行为的多种惩罚,但对自愿和及时遵守的奖励却很少。

对于在前一年按时报税的纳税人,可以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获得简单的税收抵免。由于大多数工资税是通过预扣税的方式征收的,这项措施不会对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但会鼓励遵守。

此外,政府可以免除合规的受薪个人的审计和评估,除非在高净值的情况下或在特定的风险因素被确定。应澄清条例第149条的措辞,清楚列出雇主代扣代缴税款时,哪些申索是允许的。

如受薪人士在前一年收到退款,应根据条例第149条给予退款,或透过精简的核实机制自动处理退款。

许多额外的改革可能有助于使受薪个人的税收更加公正、有效,并支持更广泛的经济目标。这部分人是该国记录最多、最合规的人之一,但由于其他经济部门执法不力,他们继续承担着不成比例的税收负担。现在不仅要在原则上,而且要在实践中优先考虑税收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本文作者是巴基斯坦特许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of Pakistan)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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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的税收制度在宪法上要求公平、公正和公平。然而,对现行制度的审查揭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那些符合税收规定的人负担越来越重,而那些逃避税收网的人,通常是通过在银行系统外进行交易,几乎没有任何后果。

受薪阶层体现了这种差异。尽管他们是纳税最合规的群体之一,定期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由雇主从源头代扣代缴税款,但他们经常面临税率的提高,以及现有税收优惠的减少或取消。

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往往是正当的,因为政府由于执法不力或政治限制而无法从其他部门收取足够的收入。

结果,工薪阶层成为了默认的增税目标。虽然这可能会在短期内减轻税收负担,但它破坏了长期目标,并助长了一种鼓励留在税收网络之外的文化。

联邦预算将在一个月内到期,这是一个倡导支持工薪阶层的改革,从国际最佳实践中汲取灵感的时机。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的3680亿卢比的收入相比,政府预计本财年工薪阶层的收入将增加55%。

这种对工薪阶层的日益依赖,将使引入公平和支持性税收措施更具挑战性。然而,这些挑战可以通过政治意愿、合理的政策设计和强有力的执法来克服。令人担忧的是,税法往往是在外部贷款人的压力下修订的,而促进所有收入群体公平的国内改革却很少得到重视。

首先,适用于工薪阶层的税率必须重新审视。目前的免税门槛应从每年60万卢比提高到120万卢比。

此外,巴基斯坦很少将其税率与通货膨胀挂钩,这是一种全球公认的做法,可以防止财政拖累或税率蔓延。指数化确保了由于通货膨胀而增加的名义收入不会导致更高的实际税负,特别是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而言。通常情况下,适度的工资增长被不成比例的纳税义务增加所抵消。

另一个与工薪阶层税率有关的问题包括,如果一个人的年薪超过410万卢比,则适用35%的统一税率,低于之前的600万卢比的门槛,造成了陡峭的悬崖效应。显然,有必要引入额外的税率,以避免这种突然的增长。

此外,收入水平之间的不一致也值得注意。工资从220万卢比增加到320万卢比,边际税率增加5.26%,而从320万卢比增加到410万卢比,边际税率增加3.64%。这种差距对中等收入者的影响尤为严重,凸显了全面调整工资水平的必要性。

不幸的是,巴基斯坦倾向于模仿其他国家的税率结构,而不采用这些国家提供的相应税收优惠。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根据《2001年所得税条例》第4AB条,根据《2024年金融法》引入的额外附加费,适用于应纳税收入超过1000万卢比的情况。这项附加费甚至对个人征收,包括受薪人员和人员协会,必须重新考虑或撤销。

整体观点表明,受薪个人的实际税率往往超过小企业主支付的税率,特别是那些非正式经营或根据营业额实行最低税收制度的企业主。

受薪纳税人不得从其收入中扣除任何个人开支。包括印度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应该实行标准扣除额。印度目前允许在旧税制下扣除5万印度卢比,在新税制下扣除7.5万印度卢比。

巴基斯坦也可以实施类似的扣减,而不需要任何支持性证据来支付基本的就业费用,如交通和餐饮费用。这一扣除额可能因纳税人的情况而异,老年人、残疾人、教师等的扣除额更高。

巴基斯坦的立法者也可以考虑对受薪个人实行双重征税制度。一种制度可以提供较低的税率,但将扣减限制为标准扣减和一些基本的税收抵免。另一种方案可能允许更大范围的减税和抵免,以换取略高的税率。纳税人应该有权选择最适合他们的制度。

国际上对工薪阶层普遍可用的其他扣除额包括房租、抵押贷款利息、人寿和健康保险费以及与支持残疾或慢性疾病家属有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大大减少了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应该在公平的税收制度下扣除。

巴基斯坦目前允许对儿童教育费用进行有限的扣除,但门槛太低,没有意义。这些限制应该大幅增加,资格应该扩大到包括纳税人自己和其他受抚养人的教育。

额外的激励措施可能包括为按时报税的受薪个人提供税收抵免或福利。该条例包含对违规行为的多种惩罚,但对自愿和及时遵守的奖励却很少。

对于在前一年按时报税的纳税人,可以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获得简单的税收抵免。由于大多数工资税是通过预扣税的方式征收的,这项措施不会对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但会鼓励遵守。

此外,政府可以免除合规的受薪个人的审计和评估,除非在高净值的情况下或在特定的风险因素被确定。应澄清条例第149条的措辞,清楚列出雇主代扣代缴税款时,哪些申索是允许的。

如受薪人士在前一年收到退款,应根据条例第149条给予退款,或透过精简的核实机制自动处理退款。

许多额外的改革可能有助于使受薪个人的税收更加公正、有效,并支持更广泛的经济目标。这部分人是该国记录最多、最合规的人之一,但由于其他经济部门执法不力,他们继续承担着不成比例的税收负担。现在不仅要在原则上,而且要在实践中优先考虑税收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本文作者是巴基斯坦特许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of Pakistan)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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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发布于2025年04月28日07:00,已经过了0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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